永仁县组工干部“三不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8 21:03:09 点击率:71
一、 不准组工干部在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干部期间(含业余时间)饮酒,以免降低工作效率和影响形象;
二、 不准组工干部接受被推荐、考察、考核单位及个人的吃请送;
三、 不准组工干部在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干部期间(含业余时间)参与单位的各种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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