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创新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8 21:08:12 点击率:42
为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增强组织工作的动力,决定设立“组织工作创新奖”。
1、部内每个股(室)或职工在每年的6月以前提出一项工作创新的意见书交办公室。办公室将收到的意见书整理后提交部务会讨论。经部务会讨论,确定最有价值的创新意见进行实施。
2、年底,根据创新意见的实施效果进行评比。有价值的在县上推广使用的创新将给予创新者300元的奖励,上报省州并推广使用的创新将给予创新者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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