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四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3-08-01 08:37:01 点击率:33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陇川县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层层抓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迅速行动,把各项纪律要求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到各单位、乡镇、人民团体及农场。
采取强有力措施,改进纪律作风。召开会议实行到会签到制,检查各级部门人员是否存在迟到、缺会等行为,杜绝领导干部懒散、工作态度不端正的行为,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纪工委改变以往到每家单位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做法,事先指定会议地点,通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传达。传达中不讲空话套话,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各项规定要求得到一一落实。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全面学习文件通知精神。集中所联系单位乡镇传达上级纪律要求工作会20余场次,受训人数达2100余人,先后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及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关于制止乱请客行为实行单位审批备案制的通知》、通报《关于黄家翔兄弟为其父丧事大操大办违纪案件》和《芒市1•31交通肇事案件》。
全面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督促检查”三到位。采用纪工委集中领学,各单位部门乡镇全面学的方式,要求将学习的情况及时以信息简报材料等形式上报给纪工委,纪工委汇总统一上报到县纪委备案;在落实检查中,制定《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察局抽调34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工作组,进行明察暗访,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或巡查,有效遏制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的歪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反复提醒公车的规范使用,有效控制了公车私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