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 “一书一表一通知”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作者:许元在 刘薇 发布时间:2013-05-15 16:27:10 点击率:23
今年初,根据《德宏州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暨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和《陇川县重大决策部署跟踪监督实施办法》,陇川县对全县106个重点建设项目和60项重点工作任务启动“路线图”跟单监督,采用“一书一表一通知”方式贯穿整个监督过程,使责任明确、线路清晰,跟单到点、监督到位,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按照任务分解签订《跟踪监督责任书》。按县委、县政府安排需要重点督查落实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作出7个工作日内,县重大决策跟踪监督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把每个工作、项目具体分解到五个对应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抓落实,各纪工委书记担任直接监督责任人;监督责任人于7个工作日内,与负责实施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单位商议并签订《跟踪监督责任书》,细划责任到人。
二是依据《时间进度表》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重大决策部署责任单位按项目实施要求制订《时间进度表》,以时间表为核心,以进度、质量、廉政为关键,监督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阶段性任务时间点到达前,监督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抽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对工作滞后的早提醒、早督促,对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进度的,报领导小组或县分管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三是针对存在问题发出《整改意见通知》。每一个关键阶段结束时,监督责任人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和评估,将检查结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监督责任人于2个工作日内发出《整改意见通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在每季度末对重点项目排后十位、资金审计有问题、干部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和约谈,实行干部履职倒查。
据悉,陇川县自办法实施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53次,签订《跟单监督责任书》106份,发出《整改意见通知》10份,梳理整改意见15条,对22个因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