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三个三”抓实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
作者:刘薇 发布时间:2013-04-18 11:15:51 点击率:40
今年3月,陇川县统一部署,狠抓落实,成立9个乡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全面清理与重点审核的方式,完成了对全县68个行政村、5个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核查工作,为客观、公正评价村干部任期业绩,确保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领导落实“三有”。一是有机构,由县委组织部门负责牵头,县农业局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乡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协调配合,促进工作落实;二是有人员,注重在关键环节调配精炼业务人员,在对村进行经济审核时,要求乡镇纪委委员、民政人员、农经人员、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人员“四员”必须到齐,保障审核过程更专业更精细;三是有经费,县委组织部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本着节约、节俭、办成事的原则,为各乡镇提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各乡镇在人员调配、公务用车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依法审核严把“三关”。一是清查核资关,把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村集体及村(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作为此次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以及当地农民群众要求审核的其他热点问题等八个方面。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二是群众参与关,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吸纳村民代表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把他们提出的疑点、热点问题作为重点来核查;三是公开公示关,在审核工作结束后,把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公示榜张贴到村民小组一级,公示3个工作日后,工作人员主动到各村民小组向群众询问和征求意见。
严肃纪律实行“三问”。一是岗位问责,要求审核人员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借机刁难,不故意泄漏审核事项,廉洁奉公,遵守工作纪律。在审核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居)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二是群众问政,对于村集体重点工程项目、重大资金安排,以及公示中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群众现场提出疑问,村干部现场作解答;三是部门问廉,在此次工作中,县、乡两级纪检部门,以及村、组纪检监督员、信访联络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借力农经、民政、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据悉,全县共抽调审计人员60人,投入工作经费2.73万元,对202名村干部进行审核,审计金额750.92万元。通过审核,各村委会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集体资金账款相符、债权债务清晰,集体资产登记详实、物资管理妥善,集体资源管理到位,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