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陇川县新农村指导员创先争优为民谋利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17 09:49:34 点击率:108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陇川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深入实际、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有力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和发展成果取信于民。
他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种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陇川县新农村工作队指导员在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和新典型;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了解村情民意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建议,形成工作思路。积极协助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积极参与乡村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与群众沟通,先后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8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有效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生活纠纷和林改土地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做示范、传经验、帮扶致富活动;结合村组实际,帮助村“两委”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村规民约等各项规章制度,使村级组织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州体育局驻城子镇姐乌村指导员,争取单位支持抗旱救灾资金3000元;州畜牧局驻磨水村指导员,争取单位支持1300余元为群众购买优质稻软米种子,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州扶贫办为巴达小学争取了红十字会捐赠的
截至10月份,各乡镇工作队组织例会学习89次,报送工作材料329份,召开指导员工作会议91(场)次,撰写各种简报473份、报送工作信息456份,培训指导员65期,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93条;各乡镇指导员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建议74条,其中被采纳40条;完成驻村摸底调查68份,形成调研报告35篇;协调项目11个,项目资金122.585万元,办好事、办实事220件;全县派出单位领导累计看望指导员681次,支持项目56个,资金达314.0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