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法院奏响调解三部曲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7 17:30:25 点击率:5
今年,梁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推行三位一体的调解方法,突出诉前调解,加强庭前调解,重视庭后调解,奏响了和谐的民事案件调解“三部曲”。
抓住时机搞诉前调解。立案庭在接待来诉群众时采取积极主动出击的办法,将立案和调解相结合,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立案法官通过全面了解案情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询问其是否愿意调解,如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即约定时间进行调解。
花大力气做庭前调解。在立案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后到开庭前的这一段时间内,承办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案情后,采取打电话、走访、实地勘察等多种方式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律疏导工作。在具体调解工作中使用有效的调解方法,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绝不放弃促庭后调解。对于诉前、庭前不能调解的案件,依法开庭后,承办法官仍然可以争取最后的时间,向当事人明法析理、说服疏导,力争在判决前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的调解但绝不久调不判,从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