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五措施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31 11:17:48 点击率:5
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和政令统一。要求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桥头堡黄金口岸和瑞丽试验区、美丽德宏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作风建设,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文风、会风和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不懈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强化肃纪惩腐,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惩防体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完善制度,治本抓源,加强教育、筑牢防线,监督制约、规范权力,制定办法、构建特色,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相关规定,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纠风治乱,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畅通问题的反映和解决渠道,构建县、乡、村、组四级信访举报网络体系,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创新工作理念、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务实的理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