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四强化”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1 16:55:41 点击率:39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陇川县坚持项目配套,资源整合,多方联动,突出“四强化”,稳步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高度重视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室建设工作,成立了由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政研室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县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各相关部门、乡镇及项目村都建立健全了工作班子,形成了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纳入乡镇党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目前,2014年全县计划建设的40个村民小组活动室已开工建设32个,完成建设任务15个。
二是强化项目整合。坚持以村民小组筹资筹劳为主,通过项目整合一点、财政补助一点、联系领导和挂钩部门支持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将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与实施新农村示范点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有机结合一并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健全了县级挂点领导挂钩联系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工作机制,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资金。目前,全县40个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40余万元,其中:项目整合、村民自筹740余万元,州县财政配套专项资金400万元。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的原则,从便于党员、村民集中,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按照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要求,对新建的活动场所进行精心选址、科学规划。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坚持科学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配套,共同抓好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综合效用。县委组织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的协办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资金监督管理、建筑质量监理等工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结合随机调研不定期深入各项目村组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各乡镇和村组及时确定了项目责任领导和联系人直接联系项目建设,驻村工作队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常务书记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切实督促项目工程施工建设。实行项目进度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每月上报一次进度情况,对工作力度不大、推进速度缓慢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陇川县委组织部 庾川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