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三举措强化村干部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1 16:21:56 点击率:79
宾川县高度重视村干部管理工作,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
强保障增底气。强化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县级财政每年给予行政村工作经费3万元;每年给予每个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不少于1000元。增加村组干部待遇,村干部待遇达到正职每月不低于1700元,副职每月不低于1650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干部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300元,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居)民小组长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工作补贴,其中“一肩挑”的不低于150元。为在职村(社区)干部在岗期间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做好从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的工作津贴。
建机制提素质。强化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小组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理清村组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记民情日记、全程代办、联系服务群众、“三级党员核心制”等制度和规定,健全村级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在全县90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干部值班制度,让广大群众话有处说、难有处解、事有处办、怨有处诉。
严考评激活力。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制定年度考评制度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坚持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村级发展目标和村干部岗位职责,将目标责任细化到每位村干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制定了《宾川县村干部述职述廉评议暂行办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纪委具体组织实施,由村“两委”委员、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乡镇以上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评议会,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汇报班子及个人履行职责、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廉洁自律等各个方面的情况,接受参会代表就报告内容以及关系群众利益的事项的质询,并给予认真负责的解释、答复。参会代表将对“两委”班子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会后,还将组织考察,全面了解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履职情况,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两委”班子和成员,要求作出认真负责的解释和说明,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