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三抓三强化”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4 10:22:47 点击率:11
东川区为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以抓源头、抓程序、抓考核为着力点,突出党员发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全面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抓源头,强化党员发展的科学性。一是坚持全局统筹规划。在基层党委推荐申报基础上,根据全区情况,严格控制总体结构、科学统筹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确保各单位协调发展党员。二是坚持“三优化、一倾斜”。优化年龄、知识和行业结构,重点发展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坚持发展计划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三是实施“三源”工程。实施“掘源”,打破传统观念,发展党员过程中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实施“培源”,拓宽发展渠道,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从被动接收转为主动培养;实施“清源”,既严把“入口”关,更注重建立健全党员“出口”机制。
抓程序,强化党员发展的规范性。一是前移考察关口。在发展前,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意识、入党动机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适时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确定发展对象能否发展。二是推行“公推优选”入党积极分子制度。采取群众“海推”、群团组织“共推”、党组织班子成员“联推”、两代表一委员“直推”,党员“优选”的方式,“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优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三是细化审查标准。严格审核党员发展相关材料是否规范齐全,重点核查党员发展思想汇报、群众意见、政审材料,确保发展对象群众公认、思想过硬、政治清白。四是严格三个公示。将党员发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对培养对象、发展计划和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发展环节,以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党员发展的规范性。
抓考核,强化党员发展的严肃性。一是落实第一责任制。将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员发展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范畴,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二是推行“三类责任”制。入党联系人未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以及汇报失实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党小组长在支部推荐中有失审慎,造成发展党员质量问题的追究责任;党支部书记违背党员发展程序规定或重大失职的追究责任。三是建立随机调阅党员发展材料制度。实行半年通报制度,通过查记录、查程序、看表现等方式,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