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加强人文关怀凝聚人心巩固边疆党建长廊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5 17:39:47 点击率:25
瑞丽市在开展“边疆党建长廊”建设中,针对国境线长,与缅甸山水相连,两国边民互市频繁,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宗教活动在农村分布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的实际,把完善农村党员干部激励帮扶机制、开展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建立基层人文关怀制度,作为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深化基层党建成果、构建和谐安宁新边疆的切入点,强化措施实施推进,探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路子。主要的做法是:
一是制定农村党员丧葬补助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规定:第一党支部(现在村党总支)和党小组(现在党支部)的党员去世后,所在支部或小组必须为去世党员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第二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时,所属支部或小组的全体党员必须全部参加,并且挂上一份礼,多少不限;第三党员所属的支部(村总支)必须赠送一个花圈,并对家属给予200元以上的丧葬补助;第四党员所属的党小组(党支部)对家属给予200元以上的丧葬补助;第五遗体告别仪式结束后,去世党员将遵照本民族风俗进行安葬,规定不因党员不信教而不按民族风俗安葬;第六老党员在不违背党性的基础上可以上奘房与老人一起参与听经等活动。
二是建立党员互助金,彰显党组织吸引力。针对“想致富、没门路,想发展、没有钱”的农村党员实施互助资金帮扶。按照“定额投放、滚动使用、限期偿还”的原则使用互助金。为确保党员互助金工作顺利实施,采取四项措施:第一按照“无息借贷、定期还款、滚动使用”的方式运作。第二及时成立党员互助金监督管理小组,明确负责人和日常管理人员。第三制定下发了《党员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各村党组织与村民小组党支部签定《党员互助资金使用回收协议书》和《党员互助资金使用合同》。党员互助金的筹措:第一采取乡党委补助一点,村党组织自筹一点,农村党员自愿捐赠一点的“三个一点”办法进行筹措。每名党员在“七一”活动期间自愿捐助,少的3至5元,多的几十元不等,不断累积资金。第二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党员互助金专户,设立财务管理人员,由各村党组织负责管理,乡党委进行监督,定期对互助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监督。第三严格审批程序。坚持申请、核实、审批的原则。党员提出使用互助金申请后,由党支部对其核实并报村党总支,村党总支审核确定后上报乡党委,最后党委根据审核情况,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为确保工作实效,把好“三关”,跟踪服务,在资金投放的过程中,坚持“把好扶持对象的发展需求关、致富潜力关和诚信关”,即:看申报对象是否面临发展困难,急需资金“输血”;是否有合适的发展项目,资金投入后能否产生效益;是否诚实可信,能否确保按期还款。符合上述标准的,确定为扶持对象,注入资金推动其发展生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党组织实行不定时访问制度,及时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资金发挥效益和及时收回。
三是完善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制定《瑞丽市“农村高龄党员关爱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在开展关爱行动中对符合关爱条件的农村困难党员、高龄党员,先由其所在村党总支登记造册,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乡党委审核,乡党委审核结束后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合格后按实际情况发放关爱资金。
四是健全党员干部激励机制,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充分利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对农村困难党员、高龄党员、久病党员及下岗失业党员等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2003年10月起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将村委会书记、主任每月的补助标准提高100元,副主任兼文书提高80元,调整后的村干部每月岗位补贴提高到780元到980元之间,通过强化措施开展基层党建,明确和巩固了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了党组织对村寨事物民主决策的主导意识,提高党员的地位和威信,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有效防范了农村党员信教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加了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