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红色股份”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1 10:52:28 点击率:19
编者按: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在全市确定了51个试点村,多点开花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突出重围”并将其作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和解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措施,有效夯实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5月12日,《云南组工信息》第七期全面推介了我市的做法和经验,并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今年以来,我市针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匮乏、“空壳村”偏多、村党组织工作难开展等问题,积极探索“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突破瓶颈,为农村集体经济以及产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在全市871个行政村中,集体经济“空壳村”多达335个,超过三分之一,成为制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我市在五县区累计确定了51个“红色股份”试点村,多点开花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在试点工作中,施甸县旧城乡旧城村赧空村民小组将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科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作为“红色股份”注入施甸县傣荣果蔬有限公司后,公司冷库由原来的日储蔬菜60吨增加至550吨,销售收入达5200万元,实现利润48万元,带动群众增收240万元以上,实现户均增收万元以上,“红色股份”收益3万元。这是试点村将各级项目资金和政府财政资金作为“红色股份”投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之一。
而在腾冲县界头镇大营社区,市、县水利部门将农田水利项目转化为“红色股份”入股,成立农业灌溉服务合作社,按实际灌溉面积计收水费,按入股比例分红,既筹集了管护人员的管理费用,又稳定了沟渠道路维修费用,还有效解决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和农民用水纠纷,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物管化”服务探了新路。
今年,龙陵县县级财政设立了150万元的“红色基金”,对每个试点给予10万元的启动金,限期3年,滚动使用,3年期满后只归还10万元本金,收益留作村集体收入。该县还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拿出3至5万元奖励2至3个试点村。
在试点工作中,各县区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全额股份、控股经营、参股经营等合作模式,并建立完善了运行机制,确保规范操作。市县(区)两级还在产业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在项目申报、税费上缴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激发村级党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动力和活力。
今年,我市明确对村级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性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从纯收益中列支5%用来奖励村干部。龙陵县规定,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的30%,用于弥补村级工作经费不足及补贴村干部。(李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