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四个一”抓实“红色股份”试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1 10:52:00 点击率:23
祥云县把推行“红色股份”作为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采取强化领导、选准项目、制定方案、完善管理等措施积极推进“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有效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配强一支人才队伍,确保“有人干事”。成立祥云县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县委政研室、县政府研究室主任担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务、工商、扶贫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强化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研室,对“红色股份”试点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强化乡镇领导责任,配齐配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对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提高思想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注重发挥常务书记、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建立了一支能干事、会干事的队伍。
选准一批试点项目,确保“有事可干”。通过精心选择,认真筛选,严格论证,结合祥云各乡镇各村的特色,选择了发展前景好、内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作为入股对象,选择了云南驿镇石婆坡、九约村、鹿鸣乡罗溪村等8个村进行试点,涉及全县6个乡镇。试点的8个村涉及红梨种植、集贸市场建设、黑山羊养殖、核桃林改造、自来水水厂建设、旅游开发、肉牛养殖等项目。试点的8个村每个项目都有一个挂钩单位,确保了“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有载体、有项目、有前景。
制定一套实施方案,确保“能干成事”。制定了祥云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到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实施村。方案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试点范围、红色股份来源及入股对象、运行机制和管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由试点村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依法组建集体经济实体。按照股份合作制要求,采取资金入股、资产资源经营权入股等多种方式确定了“红色股份”的合作形式。各乡镇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制定了“一村一方案”。
完善一套管理体系,确保“好事办好”。建立召开领导组会议、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实行试点工作月报告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了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建立了“红色股份”风险防范机制,由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定期对开展“红色股份”工作的农民合作社或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村级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强化内部监督,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试点单位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有效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赵春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