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以实绩为重点 出台考核办法科学评价县委书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25 10:32:55 点击率:9
近日,文山州研究出台县(市)委书记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县(市)委书记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县(市)委书记积极主动、廉洁高效的履行职责。
《办法》坚持以实绩考核为重点,注重把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的方法进行,主要包括实绩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两部分。实绩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民生、和谐稳定、“三农”工作等五个方面24项固定指标和1项非固定指标。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内容主要包含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15项指标。根据实绩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办法》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奖惩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任免的重要依据。当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州委、州政府给予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优先推荐提拔使用;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由州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和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县(市)委书记由州委书面建议省委、省委组织部进行组织调整,县(市)长视情况处理。
(州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