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畅通党员"出口" "三步走"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31 11:00:04 点击率:5
大姚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习总书记提出的“要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对那些丧失党员条件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置,对那些道德败坏、蜕化变质的坚决清除出党”精神,着眼于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探索建立了《大姚县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畅通党员“出口”,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把握界线,合理界定。对不合格党员的界定,从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履行党员义务,社会公论差,违反《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为4个方面,具体确定了18种表现为不合格党员的标准,使不合格党员可以“对号入座”,做到界定有依据。在确定处置对象时,坚持客观实际,不“一棍子打死”,做到4个区别开来,把一时一事的表现与一贯的表现区别开来;把思想言论同实际行动区别开来;把学术问题的探讨研究同理想信念区别开来;把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同革命意志衰退区别开来,积极地认识和对待不合格党员。
严格程序,妥善处置。在处置程序上,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的方式,共经过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开展核实取证,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党员大会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将结果通知本人,立卷归档6个环节。处置办法明确了不合格党员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4种处置形式。在调查处理整个过程中,让不合格党员本人清楚每一个环节情况,允许被处置对象作自我批评或说明、申辩,确保不合格党员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
结对帮助,教育转化。对已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不是一“处”了之,对那些能深刻认识错误并愿意改正错误的同志,由党支部采取“二帮一”的方式,由1名党支部委员和1名普通党员与被处置对象结成帮扶对子,制定帮教措施,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制,每季度进行一次谈话,教育引导不合格党员正确认识自身的问题,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其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
大姚县委组织部通讯员 毛红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