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强化专项资金监管 构建廉洁和谐乡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16 14:51:00 点击率:41
——梁河县探索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
梁河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始终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抓实。县委书记杨向宏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经常深入广大农村调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很多指导性意见。梁河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精心谋划,积极实施,于2009年在全县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工作站设立以来,在加强资金监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基层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构建“廉洁和谐乡村”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设立机构,明确职责。梁河县在全县62个行政村、4个社区设立了66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工作站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配备了人员,配备了工作经费。工作站设站长1名,由县纪委发文任命,分别由39名大学生村官和27名从县直机关单位选派的年轻挂职干部担任。每个工作站配备2—3名工作人员,由县、乡聘请的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担任,共109人,形成由县纪委派出机构分片分管和联系乡镇纪委,乡镇纪委分管和联系工作站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监督机制。工作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协助乡镇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协调和指导村“两委”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对县乡干部及驻村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村社组织和干部群众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县纪委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围绕重点、大胆监督。一是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督。工作站工作人员直接对腾陇公路梁河段建设资金 1.6亿元、平田改土工程建设资金2900余万元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全面了解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并监督资金按时、保质公开。二是参与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监督。对全县2900余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在资金分配发放过程中,重点监督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补助标准是否公开,是否进行了张榜公布。在今年的抗旱救灾物资发放过程中,遮岛镇辖区内的6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认真履职,大胆监督。遮岛镇共发放抗旱救灾资金33500元,救助受灾群众67户325人;发放抗旱救灾大米18.86吨,矿泉水60件,救助受灾群众365户1457人。在抗旱救灾物资的发放过程中,无一人到镇以上部门反映过有截留、侵占抗旱救灾物资的现象。三是参与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监督。2009年10月,平山乡上河东村委会红祥村修建水泥路面,预算材料款22万元,由当地群众投工投劳完成。工作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建筑材料的采购、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和严格的监督。这条路仅30天就修建完成,其间未发生过一笔接待费,共节约资金6万余元。工作站成立以来,还监督兑现粮食直补、良种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资金858.66万元,涉及农户85241户。在监督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强农惠农资金兑现的过程中,义务监督员必须在核实记录上签字确认。四是对“三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工作站监督村两委及时、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党在农村的政策,特别是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救灾款物的发放等情况,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工作站协助乡党委、政府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组进行了清理整顿,推进“三资”管理工作。平场田是遮岛镇振兴社区辖下的一个村民小组。近年来,个别村干部打着村民小组村寨建设的名誉,外出争取到的资金不入帐,部分村民租种集体土地不上缴租金,还有一些村民向集体借钱后久拖不还,对于这些行为,群众反应十分强烈。振兴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了解情况后,及时介入调查核实,并组织开展财务清理工作。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为成员的平场田村民小组集体债务清查领导小组,对群众反应的问题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社区工作站对拖欠集体资金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及时退还所欠的集体资金。此次财务清查,工作站共为平场田村民小组追回集体资金欠款12934元,整理财务帐目6本,为村民小组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了突出问题,化解了基层矛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站协助县审计局和县农经站对全县66个村委会(社区),412名村组干部进行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五是对村社干部作风进行监督。通过工作站的监督,义务监督员的检举,梁河县查处了2起村社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为国家挽回了损失,确保了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举报,梁河县纪委查处芒东镇罗岗村原支书、主任尚某,在协助芒东镇人民政府实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贪污受灾群众救灾补助资金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情节严重。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尚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梁河县勐养镇卡子村委会原支书、主任朱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索贿扶贫安居工程款、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款及“820、821”等救灾救济补助共29834元,涉及农户23户,贪污县直及州直各部门给到邦木自然村各种发展建设资金共27020元,两项合计共56854元。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是畅通渠道,服务基层。工作站成立以后,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充分发挥宣传、联络、调解作用,着眼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架起了一座联系党和政府的“连心桥”。一是充当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党的惠农利民政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宣传对象涉及5075户、29312人次。二是充当社情民意的“联络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将群众的困难、愿望和合理诉求反映给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站有效反映群众低保、林地纠纷、征地补偿等方面的困难、愿望、合理诉求共102件。三是充当邻里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参与调解宅基地、林地、低保、各种补贴、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共调解纠纷193件。四是充当村务管理的“监督员”。对群众关心的村两委“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农村低保、土地承包、林权改革、计划生育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全县6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村务。五是充当富民强村的“带头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绝大多数为当地的科技示范带头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综治维稳带头人以及文化活动带头人,在工作当中充分发挥了富民强村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县共有科技示范带头人24人,脱贫致富带头人51人,综治维稳带头人35人,文化活动带头人28人。平山乡上河东党员余心田,既是上河东村党风廉政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也是综治维稳带头人,他在抓好生产的同时,积极抓好该村综治维稳工作,定期带领护村队进行巡逻,确保全村治安稳定、村民安居乐业。少数民族女党员赵家多,既是上河东村党风廉政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也是文化活动带头人,她积极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建立党风廉政工作站,既加强了源头治理,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加强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益尝试。梁河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站的做法得到了省、州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今年,梁河县充分总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站经验做法,在54个县直机关单位推广建立部门党风廉政工作站,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