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全面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
作者:杨胜勇 发布时间:2012-04-17 14:44:08 点击率:48
2012年来,芒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全省村干部岗位补贴和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云组通〔2011〕185号)精神,不断完善村(社区)干部报酬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落实情况“调研、核实、督导”活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统筹落实资金,及时足额为在任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平均达到1245元,高于全省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标准;为在职的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资100元,平均达到1650元,高于全省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的标准,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助推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