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明确三类人,提出三要求,促进三活动
作者:中共市委组织部 杨胜勇供稿 发布时间:2012-04-27 10:29:24 点击率:29
——芒市建立党建责任人制度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四群”教育等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按步骤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活动深入开展,芒市明确了93个基层党组织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人长效机制。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必须抓基层,书记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用主要精力抓好基层党建;党组织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用全部精力抓好基层党建;组织干事和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要全身心投入基层党建。另外,市委还建立定期督查、责任追究问责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