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一口清”强化基层党务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17 17:34:51 点击率:41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抓党建、抓基础的能力和水平,芒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基层党务工作“一口清”制度。
党委书记“一口清”。党(工)委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组织工作例会,安排部署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工作创新情况、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各党总(支)部成员、职责分工情况等”做到“一口清”。
挂村领导“一口清”。每周至少到村调研一次,通过与村级班子座谈、走访党员或群众代表,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对“本村的基本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党员队伍状况、村两委班子人员结构、集体经济收入情况、产业发展、宗教管理、综治维稳、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做到“一口清”。
组织委员“一口清”。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因情制宜,分类指导,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客观地掌握村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德、能、勤、绩表现,选拔村级优秀后备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对“乡村两级班子、党员队伍、干部队伍、远程教育、阵地建设、发展党员程序、党内统计工作等”做到“一口清”。
村组干部“一口清”。村“两委”干部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四知”即:知道本村住户的每个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其社会关系、知道每个家庭经济状况、知道每个家庭成员的政治表现、知道每个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情况;“四清”即:本村就业情况清、重点人员情况清、流动人口现状清、贫困群体状况清;“四掌握”即: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社情动态、掌握宗教管理状况、掌握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杨胜勇、帕钱保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