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从四个方面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作者:杨胜勇 发布时间:2011-11-17 20:26:08 点击率:81
一、强化规划,加强宏观指导。把发展青年党员与培养村级后备干部、造就农村人才相结合,加强调查研究,对党外群众的现状及先进面状况进行重点调查,对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分布结构、发挥作用的情况以及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和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分析,科学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二、抓住源头,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市、乡、村三级建档,市、乡、村三级动态管理制度。各基层党委建立发展党员工作信息库,基层党支部建立优秀村民、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花名册。基层党委每季度听取一次党支部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的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调整充实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二是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积极开展由村民代表推荐好村民、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活动,注重“三培养”,加大对返乡青年、种养能手、农民经纪人、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分子的培养力度。同时,注意从短期外出打工经商青年、非党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村级配套组织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加强培养教育。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与培养农村经济能人相结合,与培养女干部、后备干部相结合。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农村有入党志向的青年参加劳动技能或实用技术培训,定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扶持他们干事创业、增收致富。
三、加强督查,保证新党员质量。坚持《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一步完善公示、推优、票决、双重预审、入党宣誓等制度,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新党员的质量。定期组织力量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现象,市、乡、村逐级提醒,及时整改。
四、健全机制,强化工作领导。一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基层党委和村党支部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组织委员、村党支部书记使用、提拔的重要依据之一。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评优评先相挂钩。二是建立和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委员、党员副乡镇长包村具体指导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干事是具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主要责任人,相关党务工作者是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