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28 16:52:20 点击率:80
各乡镇党委政府,勐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农场:
为进一步推进芒市人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委组织部和州委组织部的要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经书面征求各方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营造出尊知重才的良好氛围。
芒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
关于建立芒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合力,提高人才工作的整体水平,按照《芒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性
人才是加快芒市发展、构建和谐芒市的根本保证和重要动力。未来十年,是全省建设成为“两强一堡”(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及把芒市建设成为桥头堡黄金口岸中心城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才发展的关键时期。按照《芒市中长期人才展规划(2010-2012年)》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各类人才总数达到3.95万人。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形成与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人才聚集、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人才环境,使人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为把我市建成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社会稳定的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而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是加强我市人才工作、实现人才规划目标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性,贯彻落实责任制的目标要求,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全面实施。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开发利用国内国际资源,以人才资源开发为主线,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引进急需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芒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各级领导班子抓人才工作的主要原则是:
(一)党管人才。把人才发展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由党委统一领导,人才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确保人才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开展,卓有成效地把各类人才凝聚到推动芒市跨越式发展的事业中来。
(二)服务发展。把人才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围绕科学发展目标确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任务,根据科学发展需要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用科学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三)创新机制。加大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力度,重点突破人才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等方面的制度瓶颈,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人生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
(四)高端引领。培养造就一批经营管理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一批高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民族文化领军人才,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一批适应芒市发展的特殊区域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五)整体开发。以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先导,以产业急需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分布和结构得到较大改善,使区域、城乡、行业间人才得到合理配置。加强人才培养,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育拼搏奉献、艰苦创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精神,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关心人才成长,鼓励和支持人才干事创业,发挥人才的作用。统筹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推进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开发,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六)优化环境。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人才创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良好的环境吸引人才、聚集人才。
(七)提升素质。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人才的素质、水平和能力,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效能评价人才,以人才工作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检验人才工作。
三、工作目标及责任
(一)领导重视,人才工作组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负责人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将人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专人分管,各项任务完成较好;认真研究本乡镇或单位人才工作年度计划;重视人才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工作力量,做到编制、职责、人员、工作四个落实。
(二)注重学习,人才政策落实好。单位领导和人才工作人员注重人才工作业务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对中央和省、州、市制定出台的人才工作重要文件或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能立足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完成本乡镇、本部门所承担的年度重点人才工作项目、任务。
(三)管理规范,人才工作机制好。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人才的发展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要在人才评价、人才奖励分配、优势学科人才梯队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制定制度和措施;抓紧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为人才流动提供交流平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人事代理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根据有关法规政策,从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人才工作制度或规定,逐步形成全市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度体系,促进人才工作管理科学规范、高效运转,形成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整体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好。要结合芒市人才发展规划,及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确定人才培养、吸引的重点领域与数量目标,并抓好具体落实。加大人才培养吸引力度,切实加强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实践锻炼。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的特点,拓宽培养渠道,创新培养方式,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促进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确保本单位所负责的下属单位或农村技能人才、实用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素质不断提高。
(五)不断突破,人才工作创新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形势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的需要,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分配激励、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现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促进人才工作能围绕中心工作,不断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针对本地、本单位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上的突出问题,为人才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得到人才好评。
(六)搭建平台,人才作用发挥好。要千方百计为人才干事创业搭建平台,使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建立与人才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多渠道、经常性地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注重解决各类人才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发挥各类人才作用,本地区、本单位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人才的支撑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七)服务到位,人才工作环境好。认真做好人才资源统计与分析工作,积极推动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人才资源信息共享;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保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正常开展;要积极宣传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强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工作,认真做好各类人才的表彰奖励,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
(八)加大投入,人才工作保障好。各级各部门在现有条件下要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逐步加大人才工作经费的投入比例,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和智力成果的引进培养,奖励在人才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待遇等方面向优秀人才倾斜,同时,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各类人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全心留人的用人环境。
四、考核和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关。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及目标责任制实施的日常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反馈等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部门执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管理。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单位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了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二)明确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农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2012年度人才工作任务分解中涉及的相关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是考核重点。
(三)考核方式和办法。加强日常检查了解,实行定期考核。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和任期目标,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干部考核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考核小组对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四)考核结果及其应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人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对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同时每年评选一次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人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人才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领导班子、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人才工作严重滞后的领导班子及其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对考核等次为“较差”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