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制度化水平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4 10:42:09 点击率:67
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制度化水平,是实现组织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和具体体现。去年,市委组织部印发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制定了任务分解书,今年将有序推进,抓好落实。这为全市各级组织部门结合实际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设计、制度创新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组织部门长期以来之所以能够得到党和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广泛认可,其中重要的一条原因就在于坚持不懈地抓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律己。如果没有完善、科学、合理的制度,我们的工作就会失效、形象就会受损、队伍就会涣散。所以,抓好组织部门的制度建设,特别是提高自身建设的制度化水平十分重要而紧迫。
“正人必先正己”,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做到这三个“从严”的基础和关键就是要建立并执行好有关自身建设的各项制度。这几年,组织系统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连续开展了以公道正派为主题的“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开展活动普遍取得了丰富的制度成果并积极运用到实践当中,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了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水平。
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构建加强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同样是一个随着形势任务、队伍状况发展变化,逐步深化、完善和提高的过程。这就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原则,在做好技术层面工作的基础上,深化政策层面的研究,逐步完善组织部门议事决策、内部运行、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制度机制建设,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要不断把加强自身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自身建设的制度更加具有时代特色、更加适应组织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加符合新时期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进一步加强实质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刚性要求,切实做到“有制度就按制度办”,防止制度“空转”。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管用的制度,不搞“大而全”,避免制度过于宽泛,力求“少而精”。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抓好制度的落实,对每一项制度抓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上级组织部门在抓好本部门制度执行的同时,还要督促下一级部门贯彻执行好制度,做到一级带一级,切实把制度坚持好、落实好。
组织部门是做人的工作的,自身更要落实好以人为本的要求。抓好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不仅关系到提高组织工作的水平,还涉及到培养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组工干部队伍的重大问题。所以,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既要把组工干部作为管理监督的主体,又要作为服务关爱的主体,更加关注人与事业的共同发展,充分体现和满足组工干部成长、发展的需要,注重从制度层面为组工干部的合理诉求提供有效保障和政策支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完善组工干部教育培训、谈心谈话、帮扶关爱等配套制度,特别要在组织部门内部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制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积极营造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