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活动载体 创新务实举措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德宏 发布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1 09:31:44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和州司法局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务实举措,扎实开展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精心设计,丰富载体,确保学习质量。州公安局党委针对直属部门多、党员民警数量大等特点,专门成立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5个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全程跟进、问效局直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划拨专用经费十万元,编印了《德宏州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一)、(二)、(三)》,《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等“五本书”,发放400余本教育实践活动专用笔记本,做到人手一本、专学专用。在公安内网开通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页,设置“通知通报”、“重要精神”、“活动专报”、“基层传真”、“他山之石”等栏目,打造出属于民警“自己办、自己看、自己学”的网络平台;运用手机警务短信平台,每天向全州2000余名民警发送《群众路线活动快讯》,普及群众路线知识,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共计发送短信54000余条。
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确保活动不偏不虚不空。州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在“创转改”3个字上下功夫。“创”就是在创新机制上有新进展。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适时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以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形成工作与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转”就是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俯身抬头”,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落实意识,求真务实,勇于担当,雷厉风行,务见实效。“改”就是着力解决“不扎根、不实在、不勤俭、不上进”等问题,真正解决“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和政法队伍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止目前,州委政法委共计开展各类学习11次,参加学习293人次;召开座谈会20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15份,向各级领导干部征求意见1376人次,委领导干部直接到238人次群众中征求意见180条。
强化规范,改进作风,确保联系服务群众实效。州司法局以服务桥头堡黄金口岸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改善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以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方式和提升服务质量为核心,针对6个重点领域、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分别组建了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德宏分团、少数民族律师法律服务德宏分团、农民工律师法律服务德宏分团、妇女律师法律服务德宏分团、青少年律师法律服务德宏分团和特殊人群律师法律服务德宏分团等6个律师法律服务分团。各服务团律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及时提供、专业、规范、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共计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120余件次,现场受益人数1590余人。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镇、进村居、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监所“七进”活动6场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7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调查问卷780余份;代理诉讼案件360余件,非诉案件210余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370余件,参与调解案件7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60余件。真正把“律师受锻炼、行风有改进、服务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基本目标任务全面落到实处。
(州委第9督导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