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试验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稳步推进
作者:李仕蕾 发布时间:2012-12-28 16:36:39 点击率:8
本报讯(通讯员 李仕蕾)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稳步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目前,3个试点县市共上报项目12个、建设规模9.34万亩。
瑞丽试验区“一核两翼”的瑞丽市、芒市、陇川县被列为国家级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试点县市以来,试验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建设用地上山、基本农田下山,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十大类型”模式引路,不仅有效保护了优质坝区良田,还有力地保障了建设用地需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稳步推进。
编制了专项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先行做好调查摸底,准确摸清了本辖区内低丘缓坡地的区位、面积、权属、自然现状、开发利用条件等情况,统筹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林业保护规划,联合审查“三规”合一成果,将原规划在坝区的2.4万亩建设用地调整上山。选定综合开发利用区块,编制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目前6个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省级审查,其中1个项目得到批准实施、5个项目通过审查待批准实施;目前6个项目已进入省级储备库,完成了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任务。
迅速启动试点项目。选择符合所在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金落实到位、建设用地区块区位交通条件较好、有较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较好的基础设施配套、当地政府重视、群众支持、积极性较高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块开展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并抓紧启动一批已选定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
出台激励政策机制。对利用山地统一综合开发的,享受其优惠政策:使用未利用地的项目,土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对在宜建山地开发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免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对占用25度以上劣质坡耕地的,可以不计入补充耕地范围;对山地建设项目,可适当降低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基准地价。
显化开发效益。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整、分期建设、节约集约、生态保护、规范管理”的原则,试点先行、分期报批、分步实施、滚动开发,切实做到开发一片、供应一片、见效一片,实现推进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良性发展。
做好调查评审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对项目区的地质灾害情况作认真调查审评,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多渠道组织融资。以政府为主导,搭建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融资,积极为已具备启动条件的6个项目筹措资金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