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四项措施”推进挂钩点恢复重建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1 10:58:14 点击率:27
“3.10”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以来,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联系挂钩单位工作职责,及时进驻挂钩点开展协调、管理、服务工作,为受灾群众安全、优质、高效的建盖民房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立巡查制度,确保天天有人督查。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以来,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县委组织部挂钩恢复重建点“党员干部包户”责任书,明确了每位党员干部的帮扶对象。同时,指定1名领导干部和3名一般干部作为常驻挂钩点联络员,每天轮流驻守挂钩点开展督查、服务工作。同时,部领导以身作则,并带领联系挂钩的党员干部“白天进驻挂钩点,工作晚上补回来;晚上进驻挂钩点,工作早安排”。受灾群众对联系挂钩自己的党员干部从陌生到认识,从认识到熟悉,从熟悉到建立深厚感情。
整合各方资源,确保事事有人落实。工作中,县委组织部以“四办”为工作目标,即“急办的火速办,能办的立即办,难办的想法办,需办的协调办”,整合设计、施工、监理、城建等相关部门,竭尽全力为受灾群众解决在重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钩点有2户五保户,无法自筹建房资金,组织部党员干部及时组织村民小组长、设计方、施工方等单位协商,最后采取“挂钩单位帮一点、村民集体筹一点、设计图纸免一点、施工单位减一点”的“四个一点”方式,帮助2位孤寡老人积极建盖砖混平房。
加大理财力度,确保笔笔开支透明。针对在建房过程中,部分建房户对施工方进料、价格出现不理解,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的情况,联系挂钩的党员干部多次到农户家中摸底调查,反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协调监督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把重建户的资金支付、缺口资金和施工方的进料情况、价格明细等情况进行公布,打消了重建户的思想顾虑,督促重建户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建房款,确保挂钩点民房恢复重建整体工程顺利推进。
严把工程质量,确保项项任务落实。在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中,联系挂钩的党员干部始终牢牢把握“确保所有重建户在2012年春节前搬入新居”这一总体目标,以10天为一个阶段,细化阶段目标任务,要求施工方对照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工人作业,努力做到“不窝工”;要求监理方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整改。同时,在挂钩点广泛宣传民房恢复重建奖励政策,积极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重建氛围,努力形成“以农户促工头、以工头促进度、以监理把质量”的良好运行机制。
截止目前,县委组织部挂钩点的38户重建户中,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基础部份完成34户,主体完成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