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行动创先争优 全力做好民房恢复重建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09 14:43:37 点击率:29
--盈江县人民法院在恢复重建中创先争优
盈江县人民法院挂钩联系指导平原镇勐町村拉勐、户回、户蚌共3个村民小组的民房恢复重建,在工作推进中,挂钩领导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四包”工作责任制和恢复重建“七项制度”,在恢复重建中积极行动,创先争优,扎实工作,确保了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
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涉及受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民生改善大计,上级关注、群众关心、社会敏感。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把它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办公。挂钩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深入重建点组织召开群众会和联席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吃透民房恢复重建的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民情,科学谋划,分析研究解决民房恢复重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和群众抓好恢复重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深入调查,明确任务。县人民法院恢复重建工作组进村开展的第一项工作,便是深入群众逐户调查了解群众民房重建能力、意愿、想法及存在的困难,规范建立了恢复重建户档案。调查中,拉勐村民小组共54户村民,民房全部需要拆除重建;户回村民小组85户村民中,有46户民房需要拆除重建,8户民房需要修复加固;户蚌村民小组35户村民中,有23户民房需要拆除重建,12户民房需要修复加固。经调查分析,3个村民小组民房恢复重建主要存在着涉及面广,建设标准不统一,大部分受灾群众的经济条件困难,投入能力有限等实际困难。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组迅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措施,为全组民房恢复重建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为把恢复重建工作落实到位,保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体现为民宗旨。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恢复重建“四包”工作责任制,组织全院29名党员干部和挂钩点的党员群众形成合力,分别挂钩到了拉勐、户回、户蚌3个村民小组共131户重建户,并安排专门车辆和工作经费,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全力开展好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今年4月初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以来,挂钩的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与村组干部并肩作战,及时组织召开各种基层会议,宣传灾后恢复重建的方针政策、补助标准、补助范围等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群众做好生产自救,帮助协调解决恢复重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职责,严格执行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标准,加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的监管。截止10月20日,拉勐、户回、户蚌三个村民小组各级投入恢复重建资金共400余万元(含重建户自筹),县人民法院出资2.3万元帮助解决了户蚌村民小组民房恢复重建质量监理费。131户拆除重建户基础完工127户,占重建户总数96.9%,主体完工9户,占重建户总数6.87%;29户修复加固已全部完工入住。
突出特色,整体推进。民房恢复重建中,拉勐村民小组被列为统规统建点,结合拉勐村民小组座落在美丽的大盈江畔,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突出,县委、县政府按照建设“美丽新盈江”的要求,将把拉勐村民小组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示范村、生态休闲旅游村、团结奋进和谐村、文化民族特色村和美丽富绕新农村”。县人民法院结合县委、县政府规划要求,围绕自然之美城乡一体、发展休闲旅游农家乐的思路,倡导自然、朴素、生态、和谐的理念,营造乡土气息,突出浓郁的傣族特色。在布局上积极与村民沟通交流,合理布置民房的位置,做到民房错落有致、井井有条,户型的设计为傣族特色的民房,按3种户型建盖。同时还着力配合做好活动室及道路硬化、绿化、亮化、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让受灾群众搬进新居后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目前,拉勐村民小组民房恢复重建已基本完成基础建设,各项工作正在稳步、高效、有序的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