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在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中扎实推进“四群”教育活动
作者:盈江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2-02 15:09:35 点击率:32
盈江县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中,紧密结合“3.10”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建立完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群众监督、群众评议等四项制度,有序、有力、有效推动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健康发展。
一、建联系群众制度,让群众有了“主心骨”。县委建立了四班子主要领导包片区、处级领导包村(居)委会、科级领导包村寨(小区)、党员干部包户的“四包”直接挂钩联系群众制度,共有97个县直单位4728名党员干部到21个重灾区结对子、认“亲戚”,确保了每一个重建户都有一名挂钩联系党员;采取制作展板、公示栏、联系卡等方式,把挂钩联系党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告知群众,方便群众联系;及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7个督查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对党员干部到岗到位、挂钩履职、扶贫帮困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教育、批评、问责、通报等方式,确保联系制度落实到位。
二、建服务群众制度,让群众有了“贴心人”。县委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一是上门服务制度化。党员干部每周到挂钩点开展服务工作不少于2次,重点是帮助挂钩户协调解决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商议工作经常化。各村(居)委会每月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由挂钩的县处级领导召集并听取挂钩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重建户代表的工作进展汇报,共同分析研究和部署推进工作;三是随机督查长期化。由挂钩单位共同抽调党员组成了21支共产党员先锋督查队,每月开展1次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交叉督查活动;四是整理资料规范化。由挂钩党员、工程监理、施工队和重建户协同配合,帮助重建户建立健全规范的民房恢复重建竣工验收台账档案;五是挂钩帮扶拓展化。在抓好民房恢复重建的同时,挂钩党员干部积极带领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培育支柱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经济。据不完全统计,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以来,挂钩单位和党员干部共帮助受灾群众办实事、好事13100余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700余件,协调解决资金2.37亿元。
三、建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有了“说话权”。县委采取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把党员干部挂钩联系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一是发挥受灾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完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对民房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来信来访,由县纪委和县恢复重建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共同授理、一起督办、统一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并对处理结果及时跟踪回访,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导向作用,完善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以盈江电视台为依托,开设《民房恢复重建——记者在行动》栏目,对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及时跟踪采访,随时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作为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发挥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作用,完善聘请特邀监察员制度。在每个重灾区聘请了3名农村党员监督员,配合做好整个民房恢复重建过程的全面监督,监督结果直接向所在乡镇党委和挂钩领导报告。通过立体式的监督,挂钩党员干部更加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截止12月23日,有挂钩党员干部的恢复重建工程基础完成率达95.9%,主体完成率达56.5%,一部分群众已陆续搬入新居。
四、建群众评议制度,让群众有了“表决权”。县委坚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党员干部挂钩联系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最终标准,广泛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干部活动。一是注重评议对象的广泛性。对挂钩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由所在单位征求重建户、村民小组负责人和其它部分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对挂钩单位工作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征求受灾群众、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县恢复重建办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二是注重评议内容的科学性。统一印发了《恢复重建创先争优群众评议表》,从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的工作时间、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成效和其它意见建设等方面,分“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进行综合评价;三是注重评议结果的应用性。把党员干部挂钩工作完成情况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没有完成任务、质量出现问题或被问责的,直接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另行县委实施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延伸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把干部考察工作延伸到恢复重建第一线;四是注重评议工作的公开性。采取适当公开的方式,对县直单位、党员干部挂钩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再次评议。
四项制度的实施,为全县“3.10”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建设富丽富饶新盈江提供了强大动力,为“四群”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盈江在新形势下抓好群众工作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