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兑付完成
作者:盈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1-26 14:43:41 点击率:70
为切实减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负担,减轻农家庭压力,解决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从2012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小学750元/生.年提高到100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提高到1250元/生.年。若是8个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费补助标准将达到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2013年在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国库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状况下,为确保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能按时发放到学生手中,我县积极调整支结构把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1956.2万元及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90.16万元拨付到位。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城市学校中农村户口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城市户口享受低保家庭寄宿学生。8个较少民族补助范围: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等8个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截止2014年1月15日,以上两项生活补助资金已全额兑付完成。2013年春季学期发放生活费补助资金928.415万元(小学450.69万元、初中477.725万元),受益学生16704人(小学9022人、中学7682人);2013年秋季学期发放生活费补助资金1026.3万元(小学462.55万元、初中563.75万元)。受益学生18271人(小学9251人、初中9020人)。
2013年发放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89.1万元,受益学生7564人。其中小学134.5万元,受益学生5380人;初中54.6万元,受益学生2184人。
农村学生生活费是一项惠及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在享受免杂费、免教科书费的同时,享受生活费补助。使农村学生“念上书、念好书”,解决了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