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乌乡机关党支部“四强化”开展文明单位创建
作者:杨杰 发布时间:2015-07-16 15:07:23 点击率:64
今年6月,中共大理州委命名了全州第十三批州级文明单位,拉乌乡党委政府机关通过积极申报和创建,被成功命名为州级文明单位。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机关支部把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作为机关文明建设的核心。持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标准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文明素质;充分发挥乡政府院内宣传栏等阵地的作用,及时、大力宣传机关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和事迹,为申报创建州级文明单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州县文明办的要求,及时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迅速召开乡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明确责任主体和人员分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工作的党员有机融入,确保全面落实。
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结合乡级机关实际,以支部为主体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结合党员到社区或居住地报到开展服务群众工作进行志愿者服务,并做好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志愿者服务活动3场次,服务群众430多人。
强化督促检查,深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党委创建工作的跟踪问效、情况通报等工作。支部明确专人对创建工作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加强了文明单位创建的监督检查。规范了工作记录,把创建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记录范围,定期通报,督促每个机关部门、每位支部党员主动融入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