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城镇在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中扎实开展“回访”服务
作者:张 玲 发布时间:2015-06-10 11:03:41 点击率:44
州城镇在民情民意事项办理结束后,在人民群众评议干部中工作扎实开展“回访”服务,坚持人员不减、力量不弱、标准不降,继续巩固扩大成果,确保群众满意,不反弹。对就业难、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发展难、增收难等重大民生问题跟踪问效、“回访”服务,推进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回访”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回访”服务工作,是杜绝事项办结无人过问,无人理的有效途径,是检验干部工作是否到位,作风是否务实,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办法。开展“回访” 服务、细化回访内容,既能架起与群众相互沟通、交流的“连心桥”,又能畅通密切联系群众的沟通渠道。具体工作中,州城镇进一步细化“回访” 服务内容,把就业难、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发展难、增收难等重大民生问题、各种政策落实的满意度和干部服务质量、态度、方式作为回访的重要内容,并对各回访内容都一一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制作了调查问卷,在回访时发到服务对象手中,全面收集意见建议和服务对象对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的全面评价。
健全“回访”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了“回访”服务研判、反馈、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将回访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底评优评先、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成立了“回访” 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回访结果进行研判,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回访发现的问题,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不落实整改责任、不按期进行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含糊、不遮掩,从机制体制上进行整改,有效的提升了全镇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创新“回访”服务方式。在完善了服务对象工作台账的基础上,由镇“回访”服务领导组,按规定和要求对服务对象,结合座谈会、民情恳谈会、随机调研、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开展电话或实地回访。设计“群众提”绿色通道,让群众既有直接提、当面提意见建议的机会,又有侧面提、匿名提问题的机会,有效防止了无人提意见、无法提意见、不提真意见的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分析,以此来打通干群交流沟通渠道,改进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筑牢干群关系“连心桥”。
严格“回访”服务考核。把“回访”服务于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考核相结合,实行风险抵押金考核,镇四班子领导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各办中心所负责人缴纳风险抵押金600元,“一挂双包”职工和村(社区)两委主要领导缴纳风险抵押金500元,次年初,按照“回访”服务领导组的考核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兑现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