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选拔任用干部过“四关”
作者:王顺娟 发布时间:2013-05-30 07:48:55 点击率:106
宾川县创新干部选拔机制,切实把好“四关”选拔任用干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是过“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环节,是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宾川县坚持发扬民主,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经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有单位主要领导、股室长、普通干部职工,基层代表等层次的代表参加,全面了解干部情况。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
二是过“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选拔任用干部时,宾川县严格用人标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考察时,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过“公示关”。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领导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四是过“廉政关”。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先征求纪委的意见。做到“四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常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常委会,没有纪委意见的不上常委会,没有查清问题的不上常委会。避免“带病”提拔干部,干部到任前组织开展廉政考试,通过廉政考试的才任用,有效保证了选拔任用干部的清正廉洁。
(编辑:赵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