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新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4 15:43:17 点击率:150
宾川县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了《宾川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机制,有力地提升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创新提名方式,拓宽了提名渠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灵活采用组织提名、单位提名、沟通提名、推荐提名、自荐提名和署名提名等方式进行乡科级领导干部初步人选的初始提名。灵活多样的提名方式,拓宽了提名渠道,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体现了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二是规范工作要求,完善了提名程序。细化各种提名方式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增强了初始提名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要求公布职位缺编情况和任职资格条件,增强了初始提名工作的选择性和针对性。除组织提名外,其它提名方式均以组织部门为受理主体,由组织部门审核、汇总、分析,并定期向县委汇报,从而确保了初始提名产生的领导干部初步人选的质量。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增强了提名效果。实行差额确定初步人选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综合初始提名的情况,坚持按得票从高到低的原则,并结合各方面了解的情况,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初始提名产生初步人选后,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由县委组织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强化提名主体责任追究,要求参与提名人员坚持标准、严守纪律,先后与46名提名人签定了《干部初始提名承诺书》。坚持做到既注重初始提名结果的运用,又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群众意愿和组织意图的高度统一,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提上去。自2008年实行初始提名以来,经初始提名产生的20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初步人选有13名得到提拔,受到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拥护和好评。(中共宾川县委组织部 张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