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七项制度”确保干部考核公开透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14 16:55:16 点击率:259
宾川县在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中,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等具体方法,建立完善了七项制度,做到以制选人、以制管人、以制律人,增强了干部考核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是资格认证制。考察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培训,经测试合格并报县委同意后,发给《干部考察员资格证》。每年年初,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全县今年有110名干部考察员获得资格证,持证上岗。
二是责任追究制。实行“谁考察、谁负责”的考察责任追究制,促使考察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负责。
三是公务回避制。在干部考察中,凡与考察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考察员一律实行回避。同时,实行一定范围的地域回避。
四是考察预告制。在考察工作开始前,进行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时间、方法、程序等,开门纳谏,把各方面特别是知情群众的意见真实、及时、顺畅地反映上来,把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等次反馈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向班子和个人反馈。
六是结果复核制。考察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县委组织部负责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查、复核和答复。
七是奖优惩劣制。通过综合评价,被评为“好班子”等次、且综合得分名列全县前5名的领导班子,作为推荐上级表彰的对象;评为“优秀”等次、且综合得分名列全县前10名的领导干部,属副科级的,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属正科级的,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评为“一般班子”等次的领导班子和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评为“差班子”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全面整顿和组织调整;评为“不称职”或综合得分名列全县倒数5名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通过“七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使考核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确保了干部考核公开透明,进一步净化和优化了领导干部队伍。 (宾川县委组织部 李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