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推行干部考察资格认证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4 15:40:53 点击率:182
为确保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宾川县全面推行了干部考察资格认证制。
一是严把资格条件。规定干部考察员应具备六项条件: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核评价工作所需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取得《干部考察人员资格证书》。干部考察员初步人选由县委组织部从县级部门抽调并组织培训,经测试合格并报县委同意后,发给《干部考察人员资格证书》。每年年初,由县委组织部对干部考察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干部考察员资格。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县委采取专题学习、知识测试、研讨交流、专项业务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干部考察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考察业务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先后于2006年、2010年开展了两次干部考察员集中培训,认定了两批186名干部考察员。在届中、届末考察、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考核及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前,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确保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实行持证上岗。将干部考察员分成三个级别。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党员副县级领导为一级干部考察员,主要职责是:在届中、届末考察时担任考察组组长,对全县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乡科级领导干部为二级干部考察员,主要职责是:在届中、届末考察时担任考察组副组长,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担任考察组组长,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把关,或直接承担干部考核评价业务工作;一般干部为三级干部考察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具体承担干部考核评价中的业务工作。分类制作了干部考察员资格证,要求在开展干部考察中要持证上岗、亮证考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是严肃纪律要求。要求干部考察员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察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或歪曲事实。同时要求干部考察员自觉防止和坚决杜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的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追究的八种情形,如有违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宾川县委组织部 张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