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探索完善干部任职试用考核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8 16:18:58 点击率:157
宾川县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积极探索完善试用期满考核机制,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与定期考核。严格执行《宾川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在日常工作中,由县委组织部和试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加强学习、认真履职,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领导干部任职满一年后,县委组织部适时下发考核通知,抽调干部考察员组成考核组对试用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二是规范试用期满考核任用程序。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任用严格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县纪委意见、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等基本程序进行,并规范各个工作环节的业务要求。同时要求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人数要达到规定的人数,并有一定数量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或工作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确保各个层次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对试用干部能否胜任现职进行评价,为试用干部正式任免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试用期满考核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结果,对照《宾川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规定的不予正式任用的五种情形,提出正式任免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正式任用。同时,根据省州有关规定,对试用期满未达到正式任职条件的试用干部,不再执行延长试用期的规定,直接予以免职,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以来,全县试用干部均得到了正式任用。(宾川县委组织部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