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英乡严把“八关”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4 09:28:56 点击率:79
一是严把“申请入口关”。支部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认真按照申请书的基本内容进行审查把关,看是否把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信仰、工作、学习、作风等主要情况写清楚,入党决心和努力方向是否明确,并在15日内找其谈话,对符合条件的,及时造册上报乡党委。
二是严把“教育关”。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联系指导,组织开展党内有关活动,立足地区实际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等教育活动,达到“解剖思想找差距,端正认识促提高”的目的。
三是严把“政治审查关”。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历史、政治态度、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与本人有关的直系亲属、与本人有关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并把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面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四是严把“公示关”。支部在正式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期满转正前,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书面公示,乡党委、纪委设立举报箱。公示结束后,无不良反映,支部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将公示结果报乡党委、纪委备查。没有公示报告的,乡党委不予研究。有不良反映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延期上会、尽快调查、继续考察等办法,形成了“群众意见+支部意见+党委专人谈话意见=党委最终审查意见”的新模式。
五是严把“程序关”。乡党委始终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新时期党员发展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培养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培训培养、支部接收、总支审查、党委审批、预备期培养、转正”等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审查入党手续及材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
六是严把“责任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连带责任,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并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警示制,对二年及二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支部,乡党委找支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指出问题,提出要求,限期改正。
七是严把“制度关”。乡党委完善和健全了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度、定期思想汇报制度、考察和谈话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党建带团建、团组织对发展对象“推优”制度。根据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认真完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八是严把“决议意见填写关”。认真按照2006年9月13日中共宾川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宾川县组织工作业务培训会议》材料汇编的要求,规范“介绍人、党支部讨论决议、总支审查、谈话意见、党委审批意见”的填写,对不规范的立即进行整改。(段星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