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实行党员星级化管理助推创先争优取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4 21:38:45 点击率:105
宾川县共设13个党委,122个党总支,1113个党支部,有党员17161名,县委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宾川县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以创先争优活动“五个好”、“五带头”等为具体内容,在全县农村党员中实行星级化管理,引导党员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全体党员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立足岗位争优秀,助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合理定星树目标,促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以乡镇党总支为活动单位,以推行民主评星为手段,以争创“十星党员”为目标,实行党员星级化管理制度,根据农村党员在思想、生活、创业致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科学设立了学习星、致富星、帮带星、守法星、文明星、和谐星、环卫星、监督星、承诺星、示范星“十星”,并分类制定出了每种星级争创内容和评选标准,要求村党总支评星党员应达到本村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凡达到测评党员、群众代表半数以上的票数即获得相应的星,努力使星级管理标准和要求达到科学、客观、公正和公平。通过这些具体形式替代以前党员民主评议时抽象而枯燥的表格,在全县农村党员中形成了良好的比、学、赶、超的氛围,农村党员在相互比较、互帮互带、发挥作用、争当先锋等方面,出现出积极的良好态势。
二是优化争星提素质,让广大党员带头有为。“星级管理”对象是乡镇全体正式党员,包括弱病残党员、外出党员和流动党员。对违反有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半年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参与或组织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有违反党内纪律,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未取消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参与公益事业活动等六种行为的党员,取消当年评星资格,使每个党员在评星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增强了党员的大局意识、党性观念和荣辱感、责任感,极大地提高了党员争当优秀的积极性。“党员就是和普通群众不一样”的共识普遍形成。
三是规范评星促和谐,形成干事创业氛围。制定了“五步考评法”,先由各乡镇村党总支或支部按照“测评→公示→审定→公开→命名”的程序步骤,采取党员本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代表测评的方式评定出党员年度所得星数,再由各村党总支将年度评星定级结果进行公示,召开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得星情况进行评定后,再报乡镇党委进行审定并及时将结果记录入《农村党员评星定级证书》。星级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综合得星10颗为优秀,7-9颗为合格,5-7颗及为不合格,4颗及以下为不合格。对外出流动党员和老弱病残党员灵活方式进行评比,党员承诺作为其评星定级的基础依据,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考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在评选比例划分上 “三个结合”:与乡镇村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本地区、本部门党员数、各岗位优秀比例相结合,与县委干部考核的规定相结合,通过党员自评要星,相互评星,群众参星,支部定星,公开亮星,表彰推星等程序严格进行评星活动,全县共有13920名农村党员参加了评星定级,各乡镇民主评议产生的优秀党员数量控制在各党总支党员总数的5%以内。
四是科学用星增活力,创先争优深入开展。县委按“以事论官”承诺事项和以实绩评价党员的要求,针对不同星种党员的优势和特长,多措并举让星级党员积极发挥作用,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并将“星级”考核评定结果作为乡镇、村两级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评出的“十星级”在职党员才有资格在年度考核时考核为优秀。通过实行党员星级化管理,有效调动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先争优积极性,全县农村形成 “项目建设党员带头干、产业调整党员作示范、发家致富党员走在前”的良好局面。全县1081个基层党支部作出公开承诺3968件、9528名党员作出公开承诺23890件,6920名无职党员结合自己实际,找到合适的岗位,8357名党员积极与困难群众开展结对帮扶,先后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11288件,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0530多件,为全县经济发展出谋献策提建议15470多条,涌现出各类型农村党员示范户980户。 (宾川县委组织部 李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