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系统:“四抓新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者:张 宇 李会忠 发布时间:2015-04-03 16:12:35 点击率:34
为主动适应教育发展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宾川县教育系统紧紧抓住“党纪国法教育、领导责任追究、八项规定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四方面树立新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党纪国法教育,在正风肃纪上树立新作风。宾川县教育系统在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中,注重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讲政治、顾大局,依法履职担当。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防止和纠正教育系统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内部监督,推动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
抓领导责任追究,在敢于担当上树立新作风。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分内之事、尽好应尽之责,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排头兵”。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工作职责和权利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围绕重大决策、招生考试、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防控措施。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党组织,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抓八项规定落实,在“四风”整治上树立新作风。继续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重点纠正学校和教师中可能存在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问题,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基建后勤、招标采购、招生录取等问题,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教育民生资金的问题,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追赶差生、违规收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干部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调离等方式加以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特点,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营造教育系统“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环境和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抓师德师风建设,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作风。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将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奖励评优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败坏零容忍;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坚决刹住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继续把“减负提质”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突破口,严格执行“八不准”等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参与和组织有偿补课;按照省州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和安排寒暑假收放假时间,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加强对涉及教育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督查,保证专款专用。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新变化,享受到教育改革发展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