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宾川:州城镇星级评定促工作作风转变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5 16:03:09 点击率:119
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州城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开展好干部和党员星级评定工作,有效推动了工作作风的转变。
“干部评星”,促机关作风转变。结合在全县窗口行业部门开展“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研究制定了《州城镇 “星级”干部职工考核评定办法》,建立了全方位多角度科学评价干部职工的指标体系, “星级”为干部职工考核评定的标准,包含思想政治星、“一挂双包”星、中心工作星、部门工作星和特殊贡献星组成,最高为“十星级”干部,即满意干部, “十星级”干部才有资格在年度考核时评定为优秀等次,该办法的实施,机关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杜绝了“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作风拖沓、延误工作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树立了机关党员干部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党员评星”,促基层作风好转。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在认真总结 “星级”干部考核办法经验的基础上,镇党委出台了《关于在农村党员中开展“评星定级·争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岗位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以事论官”重点工作承诺事项等制度的实施为抓手,在农村党员中广泛开展“评星定级·争当先锋”活动,将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归纳为十个方面,并相应设立十颗星,即:学习星、致富星、帮带星、守法星、文明星、和谐星、环卫星、监督星、承诺星、示范星,每年由村党总支或支部按照“测评—公示—审定—公开—命名”的程序步骤,采取党员本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代表测评的方式评定出党员年度所得星数,各村党总支将年度评星定级结果进行公示,并召开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得星情况进行审定,报镇党委进行审核后颁发《州城镇农村党员评星定级证书》。该“意见”实施以来,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形成“人人争辉、星星闪耀”的干事氛围。
“星级”干部考核评定办法和农村党员“评星定级·争当先锋”活动的实施,在全镇上下营造出“一种思想一个声音、一个拳头一股劲”的工作氛围,为全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宾川县 李艳波 李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