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承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作者:杨惠川 发布时间:2015-12-02 09:43:25 点击率:69
党风廉政建设永无尽头,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县委编办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廉政责任、勤政担当,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承诺、以诺笃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双推动、双促进。
开展廉政承诺达到五个全:承诺党员全覆盖,坚持以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结合个人岗位实际作出廉政承诺,从作出承诺的党员、职工共13人,承诺事项66项,实现党员全覆盖。承诺内容全方位,承诺内容包括思想建设方面、作风建设方面、勤政务实方面、廉洁从政方面和干事创业方面等五个方面。承诺事项全公开,党员个人作出书面承诺,签署承诺人,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读,接受监督。承诺过程全监督,党支部加强对党员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严禁承诺事项浮在面上、不痛不痒、不切实际,领导班子、党支部、党员及干部群众加强对党员践诺情况的监督,防止承而不践,诺而不行。结果运用全贯穿,建立完善党员践行承诺的考评制度,年终进行考评,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把履行承诺情况作为评议、对照检查、考核重要依据之一,使廉政承诺贯穿各项考核、评议工作。
开展承诺实现三个转化: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政潜意识转化为廉政显意识,通过开展廉政承诺,党员的廉政意识不只停留在口头上,不只听在耳朵里,而是落实在了行动上,放在了脑子里。通过开展廉政承诺,把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廉政要求落实到了每一位党员身上,让每一位党员感受到廉政不再是别人的事,而是自己的事。通过开展廉政承诺,党员认真对照《党章》、《廉政准则》以及《纪律处分条例》,更加清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党员的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得到了较大加强。廉政责任进一步强化,被动廉政转化为主动廉政,有权才有责,许多党员由于自己不是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没有权,也就没有责。树立良好形象是每名共产党员应尽义务,巩固党的执政基层更是每名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廉洁自律是最起码的责任,通过开展廉政承诺,党员强化了自身的责任意识,督促自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把自己从被别人要求、被别人监督,转化为自己要求自己、自己监督自己,化被动廉政为主动廉政。勤政担当进一步提高,不想作为转化为要有作为,为防止党员干部为了片面地追求廉洁而不作为,县委编办将“为官有为”、勤政务实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要求党员不但要廉洁,还要干实事、办好事,不但要严于律己,还要勇于承担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通过开展廉政承诺、督促检查,党员干部时刻感觉自己身后有一杆鞭子,从而在工作上不敢松劲、细节上不敢马虎,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