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乌乡“四个坚持”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作者:杨杰 发布时间:2015-07-27 15:00:36 点击率:30
拉乌乡要求各村村务公开要全面、规范、及时、灵活多样,让群众真正看明白,给干部自己留下清白。为达到村务公开的实际效果,要求按照四个坚持做好村务公开。
一是坚持公开内容要全面。凡是与村民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都应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农村低保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村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林地、土地的收益使用情况,重大决策情况和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问题。这些都是农民群众关心的、敏感的热点问题,都必须公开。要把这些情况真实准确地向群众如实交待,决不能弄虚作假,欺骗和糊弄群众。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还必须突出做好财务公开这个重点。
二是坚持公开方式灵活多样。一方面在固定阵地公开,在村委会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及时按要求更换公开的内容。其次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辅助形式。如印发公开资料、利用广播、短信、综合服务平台等公开。另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户主会议或群众会议进行公开,将有关事项和账目准确情况在会上当面公开。
三是坚持公开时间及时。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公布。单项工作在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村民参与决策的事情,事前就应公开。村民参与管理的事情,事中应公开。发生重要资金使用,重要建设项目等,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都要公开,做到让群众了解和监督全过程。
四是坚持督查约束监督到位。坚持每季一抽查,半年一检查,年末全面检查,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建立了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村财务审计制度等监督约束机制,为群众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效保障。公开后倾听群众的反映,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等作用,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对村务公开做得不好而引起群众不满、造成影响等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使村务公开真正达到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