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重拳出击打造400个农村党群活动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9 10:08:48 点击率:8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宾川县把农村基层党群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有场所议事、有场所培训、有场所活动”的问题。 一是精心谋划,在选点上追求“精”。宾川县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批实施、整合项目集中投入、利用资源盘活资产、群众为主适当补助、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论证,规划在“十二五”期间,用四年时间整合2亿元资金完成4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文化活动场所。每年由县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完成100个(其中新建60个、打造示范点10个,改造提升30个)。其补助标准为:示范点每个补助40万元;新建示范点每个补助15万元;改造提升的每个补助10万元。 二是强化措施,在中心建设上追求“活”。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群活动中心建设,宾川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明确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两室一场”(办公室、综合活动室、活动场地)及“八有”配置(有标牌、有党旗、有制度、有电教设备、有广播器材、有桌椅、有学习资料、有文体活动设施)。通过“三个一批”即巩固现有场所一批,整合省州项目建设一批,县财政专项投入新建一批,实现全县自然村(组)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和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 三是健全机制,在中心建设上追求“实”。 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及时成立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完善“县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定点帮建、乡镇党委具体协调、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抓活动场所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分管领导、村组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坚持先批后建、限时推进的原则,严把资金使用、工程质量、设备选购三道关,建立层层考核验收制度,年底由乡镇对当年建设项目进行初验后报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兑付全部补助资金。(宾川县委组织部 徐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