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22 14:08:32 点击率:377
近年来,宾川县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办公经费无保障、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无钱办事的难题,在实践中创新建立稳定规范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体系,通过财政统筹有保障、制度入手促规范、强化监督抓落实三项措施,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是财政统筹有保障。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力度,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从2010年起,每年由县财政预算基层党委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100万元,每个村2万元、每个社区5万元工作经费,经费合计达308万元,既保障了各项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又调动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制度入手促规范。为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我县专门制订出台了《宾川县基层党委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经费的拨款单位、使用范围、管理审批等,从制度入手,确保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征订党报党刊、召开各类党建工作会议、党委办公邮电通讯费、开展创先争优的表彰奖励和改善活动场所等必须支出。由县财政局于每年初按照每个党委的补助标准,将各党委的党建工作经费一次性拨付至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党委工作开展情况拨付到各党委。同时,各党委设立专帐,指定专人管理,严格实行财务审批制度。各基层党委每年初要做好党内活动计划安排和经费预算,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支出。
三是强化监督抓落实。我县把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纳入部门领导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同时要求各党委通过党务公开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报告,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规范合理,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为监督指导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我县每年对各党委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宾川县委组织部 张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