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编办“四个提升”促“为官有为”
作者:杨惠川 发布时间:2015-05-05 15:57:59 点击率:61
为切实治理“为官不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宾川县编办按照《宾川县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抓实“四个提升”,促干部职工“四为”。
提升宗旨意识,为官愿为。提升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理想信念是促进“为官有为”的前提保障,宾川县编办通过抓实干部职工学习,提升宗旨意识,要求做到科学制定一份学习计划、保障学习时间;认真做好一本读书笔记、保障学习效果;用心撰写2篇心得体会、保障学习质量;积极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做保持警钟长鸣;精心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永葆为民意识。
提升能力素质,为官善为。只有“善为”才能“有为”,宾川县编办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作为治理“为官不为”的着力点,新招录学习法律专业公务员1人,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新进人员选送省州培训3人,提升部门综合实力;新业务指定专人负责,增强工作落实力,为“为官善为”奠定基础。
提升担当意识,为官力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人要有人品,当官要有官德,不求官多大,但求无愧于民。” 宾川县编办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职工都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始终坚持制定目标高一截、组织实施实一些、跟踪督促深一步、总结评价严一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类业务、信访、提案圆满办结。
提升敬畏意识,为官慎为。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强,宾川县编办将手中的“权力”当作为民服务的工具,将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负担。面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宾川县编办谨慎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严控编制总量、严把进人入口关、严查部门编制、严审行政权力,确保不能调动坚决不调动、不能增加的机构坚决不增加、不能开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不允许,为转变政府职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