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甸镇:“三举措”促党组织和党员在扶贫开发中发挥作用
作者:苏余霞 发布时间:2015-07-10 14:50:51 点击率:19
抓班子,强队伍,夯实基层组织基础。镇党委按照“五好”班子的要求,紧紧抓住配齐配强贫困村班子这个关键,做到扶贫开发“有人管事”。一是选好“领头人”。把具有强烈的为民服务意识、超前的经济意识和带头带领村民致富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群众威信的人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抓扶贫的责任意识。二是抓好成员选配,抓住“能人经济”这个农村经济的核心,重点培养责任心强,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入班子,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是选派6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通过干部入乡住村,在思想、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帮助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组织,促进农村全面进步。
搭载体,强教育,提升基层组织和党员带动力。充分利用各村远程教育终端、农家书屋、镇村组举办的农民技术培训班等载体,向群众传播相关科技知识,使全镇的农业生产从粗放式耕种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从低效农业向高效产业转变,极大提高了村民的经济收益,帮助贫困户增强了脱贫的信心和能力。加强对贫困村党员干部的技能培训,每一名党员干部应至少掌握一至两门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实用技术或务工技能,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农村经纪人等培训力度,特别加强社会主义市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用活“红色信贷”,积极动员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尽可能的惠及更多的农村党员群众为党员带头创业致富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在积极鼓励农户致富的同时,立足于发挥本地资源和自然条件优势,以“总支+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股份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党组织“造血功能”。
建制度,强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实效。把基层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度结合起来,提高基层干部勤政廉政的水平,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二是按照县扶贫办要求,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年镇纪委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扶贫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