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官“有为”靠教育更要靠监督
作者:果文杰 发布时间:2015-03-21 17:29:31 点击率:56
随着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在部分干部身上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缺乏担当,甘当“太平官”,为官不为等消极怠政、懒政行为。在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过程中,多地将“为官不为”列入专项整治进行集中整治,着力促官“有为”。笔者认为,促官“有为”靠教育更要靠监督。
在教育上着力,促官“愿为”。针对各级干部怕担责问题,要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之江新语》《摆脱贫困》等理论书目和开展向正面典型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李伯藩学习活动,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意识,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变“要为做”为“我要做”,提升为官做事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讨论剖析杨跃国、李云忠典型违纪案例,使反面典型警醒教育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为官不为”或“为官乱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正风肃纪,引导教育各级干部知敬畏、明底线,把心思放在谋事创业上。多措并举促官“愿为”。
在监督上突破,促官“善为”。再好的计划与方案,如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举措,也如“镜中花”“水中月”,虚无缥缈、华而不实,促官“有为”更需在监督方式、制度等方面突破,在促官“善为”上下功夫。一要完善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监督约束制度,发挥好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促官“有为”。比如,宾川县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着力构建大监督、大督查格局,建立健全人民群众评议干部工作机制,通过以评促学、以评促干,完善民情民意收集、交办、督办、评议、公示等制度,让群众以事评官、论官,促官“有为、善为”,使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二要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推行政府“责任清单”,把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用“清单”形式明确下来,让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白“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不为就是渎职,为不好就是失职”的意识,克服“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只守摊子、不求进取”的思想,以“责任清单”形式倒逼干部干事创业。宾川县列出500余项事关全县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基础产业、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事项,将责任分解到政府7位分管领导、44个县级部门、10个乡镇政府负责人,建立责任清单台账,通过责任清单催生“倒逼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通过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在促官员“善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提升了各级干部的担当意识、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