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组织系统改进调研联系群众转变作风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26 15:58:36 点击率:73
根据中央、省、州、县党委有关规定,结合组织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深化随机调研。根据年初确定的调研计划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经常开展不打招呼、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调研。随机调研要明确主题,注意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把随机调研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常态化机制。县委组织部每年随机调研要覆盖辖区内全部村(社区)。每季度对随机调研情况进行通报。
2.注重蹲点调研。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蹲点调研。白天随机调研,晚上蹲点,住点跑面,解剖麻雀。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民情恳谈、查阅台账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指导面上工作。
3.强化专题调研。围绕中心工作和突出问题,县委组织部每年确定若干个重要课题开展深度专题调研,重要调研情况部务会要听取汇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重大课题调研,部领导要自己动手撰写调研报告。县委组织部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
4.开展谈话调研。完善谈话、约谈、访谈制度,多与党员、干部和人才谈心谈话,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愿望要求,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
5.杜绝“扎堆”、“盆景式”调研。合理安排调研时间和地点,不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地区、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不影响所到单位日常工作。少走“指定线路”,少看过度包装的“盆景”,多到困难大、矛盾多、平时去得少的地方调研,全面了解真实情况。调研务必轻车简从,调研组一般不超过1车3人,一般只限1人陪同,不搞迎送和层层陪同,不张贴悬挂标语。
6.联系群众多办实事。进一步明确“四群”教育联系点,落实常务书记的选派并充分发挥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直接联系群众,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每人结对联系2至5户,每人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2件。要同吃同住同劳动,增强干部联系群众的直接体验性和切身感受性,每人每年住村不少于7天,与群众同吃一锅饭并据实交纳伙食费,参加劳动不少于5次,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
7.下派干部到基层挂职。每年选派五分之一干部到基层“高职低挂”,重点选派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后进村、贫困村、难点村任常务书记。
8.合理安排工作。部署工作要考虑基层情况,把握工作节奏,不提过多过高过急的要求,为基层抓落实留有空间。尽量少要求基层提供文字材料和数据。
9.严格会议管理。认真执行会议年度计划和半年计划,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专项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部领导自己动手起草讲话稿,讲短话、讲真话、讲实话,增强讲话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压缩会议经费,严控会议食宿标准和会议材料印发数量。会议实行“六不”:不摆放花草绿植,不备香烟水果,不制作背景板,不作着装和提前入场要求,不安排合影,不发纪念品。
10.减少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上级部门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本级现行规定仍然适用的,不重复发文;上级文件已公开发布,或已直接发至下级单位的,不层层转发;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领导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不另制发文件。
11.改进宣传形式。改进组织工作新闻宣传,加强深度宣传报道,多宣传基层的鲜活经验、先进典型。突出真与实的话语、新与活的图像,杜绝空泛的会议消息。组织部只保留1种简报,严格控制简报期数、印发数量、报送范围。简报要侧重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
12.提高公文运转效率。优化流程,合并报件,一项工作只报一次。严把文件“入口”和“出口”关,对不符合报批程序的不收不办。加快运转速度,领导批办文件一般不过夜。承办单位要按时办件,需要审批的,除紧急事项外,应在时限要求3个工作日前报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推进公文网络传输、网上办理,减少纸质载体。除规范性文件外,不再使用纸质载体报送信息简报。
13.防止摊派发行报刊资料。除中央、省、州组织部明确要求征订的必备书刊外,不得向基层、党员干部摊派发行报刊、书籍资料。减少书籍资料编印。
14.严控办公经费开支。强化专项工作经费申报、使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资产事前审批、统一采购和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纸张、耗材等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杜绝浪费,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15.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做到简朴大方。尽可能在指定食堂、招待所按标准安排食宿,不入住超规格房间,不安排任何形式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16.严管公务用车。按规定配备公务用车,不超编、不超标。不公车私用、不违规行车。落实定点维修保养、定点持卡加油、定点投保等制度。
17.不吃请不收礼。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纪念品、土特产。
18.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执行《细则》情况作为全县组织系统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条对照检查。每年年底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