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纪委四项举措抓实教育实践活动边查边改
作者:李仁勋 发布时间:2014-08-25 15:06:14 点击率:15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洱源县纪委监察局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执纪监督主业,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本着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州纪委的统一部署,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县委常委会同意,在近年来参与的143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中,取消或不再参与128个,保留或继续参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县委案件查处领导小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15个议事协调机构。
二是创新执纪监督工作机制。在保持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不变的前提下,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进行有效整合,组建若干工作小组,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加大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等6项重点工作,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责任领导,实行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协调指挥,共同推进。
三是深入开展“四风”专题治理。在巩固边学边查边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专项整治方案。将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7个方面作为整治重点,提出了46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领导和责任时限,切实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问题,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着力加强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2007年以来以县纪委名义出台的18项制度进行梳理排查,决定废止1项。制定县纪委监察局制度建设计划,对委局机关办文办会、考勤、考核、公务用车、财务、接待、执纪办案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加强调查研究,着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执纪监督工作运行机制》、《洱源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后勤保障办法》、《洱源县明察暗访实行常态化的规定》、《洱源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约谈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用更加完善的制度措施根治“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