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第20期
作者:县委“活动”办 发布时间:2014-03-17 16:54:49 点击率:46
洱源县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20期
中共洱源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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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六督导组深入一线做好督导工作 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县委第六督导组加强学习,强化管理,扎实工作,真督实导,及时深入到牛街乡、教育局等7个参学单位,认真做好参学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进展。 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县委督导组培训工作会议结束后,县委第六督导组及时组织督导组全体成员和被督导单位的主要领导集中学习和讨论。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和政策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并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工。 强化管理、树好形象。一是建立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要文件、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指定书目,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督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建立例会制度。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根据各阶段活动安排,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和所督导镇乡、单位的实际,明确督导方法、程序和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分析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有关任务,高效有序开展督导工作。三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督导组将日常督导工作情况及时与联络组沟通;重要情况实行适时请示、报告制度。同时,主动加强与所督导镇乡和单位沟通交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积极建言献策。督导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讲政治、顾大局,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经常交流,沟通情况。四是严守工作纪律。督导工作期间,督导组成员认真遵守各种工作纪律,认真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参加有损督导组形象的活动,不接受督导单位的宴请、馈赠,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游览名胜,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扎实工作、做好督导。县委第六督导组按照县委的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深入乡镇村舍、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做好督导工作,努力成为传达县委精神、了解实际情况的桥梁纽带,成为参学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帮手,工作中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 目前,县委第六督导组全程参与被督导单位动员会41场次,参与党员1146人,干部219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8人,共发出征求意见表821份,其中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212份,领导干部个人征求意见表609份。督导组共找人谈话112人,其中班子成员23人,领导干部26人,一般干部85人。7个参学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开展良好。